http://www.jxsrjys.com.cn 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八年级地理、生物
科目综合卷考试查分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研室:
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组织全市八年级地理、生物科目综合卷考试的通知》(饶教字[2008]73号),现就今年全市八年级地理、生物科目综合卷考试的查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1、 凡要求查分的考生必须有充分的查分理由,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,并按要求填写《八年级地理、生物科目综合卷考试申请查分登记表》,报县(市、区)教研室批准。
2、 查分范围只限于漏改、小题分相加所得大题分、大题分移卷首、大题分相加所得地理或生物单科分以及地理、生物单科分相加所得地理生物科目综合卷总分是否有误。以上之外情况不在查分之列。
3、 在查分过程中,如发现漏改或确有错误的,须经监察人员过目、认可,并由查分人在《八年级地理、生物科目综合卷考试查分情况记录表》上作详细记录,查分人、监察人员、查分组长在“记录表”上签名。
4、 查分工作应在7月2日前结束并将查分结果(即《八年级地理、生物科目综合卷考试查分情况记录表》)报市教研室。
附件:1、《八年级地理、生物科目综合卷考试申请查分考生花名册》。
2、《八年级地理、生物科目综合卷考试申请查分登记表》。
3、《八年级地理、生物科目综合卷考试查分情况记录表》。
二00八年六月五日
八年级地理、生物科目综合卷考试申请查分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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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考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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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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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
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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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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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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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
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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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分
理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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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
意见
(盖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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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(市、区)
教研室
意 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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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分
情况
记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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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布的分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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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分后
的分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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